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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客2016年子女可在粤报名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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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les 发表于 2013-11-24 23: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深圳租客2016年子女可在粤报名高考


对于深圳众多外来务工家庭来说,异地高考是他们极为关注的问题。好消息是,租房者子女可享异地高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日日起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也属于有“合法稳定住所”,租房者子女也可在粤报名高考。

事实上,早在去年12月29日,广东省政府转发通知,确定广东省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分三步实施。其中“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为: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到底如何定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又如何定义?是否要买了房才能参加异地高考……对于各种猜测,《办法》予以了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在广东省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在广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

此外,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是:在广东省拥有自有住房的(具有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之一);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具有有效期内且已在县级以上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或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此前规定的“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有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这意味着,条件进一步放宽。

对于这一“福利”,网友们以纷纷转发予以肯定。如“@肖旭驰”点评道:虽然还有几年,但也值得肯定。这是进步,是文明,是公平。希望到时兑现。“@尘心如雪”也说,希望真的能实现,给外出漂泊渴望家人团聚的人们一些实际的保障。不过,也有网友认为,既然是惠民政策,应该加紧步伐赶紧实施,无须一定要等到2016年。

何谓随迁子女?

根据《办法》,所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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